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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

分類 | 組織焦點

作者 | 劉光明(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

關鍵字 | APEC、OFWG、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

內文:

APEC(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是亞太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透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來運作。本篇介紹APEC十大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s)之一的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cean and Fisheries Working Group, OFWG)。

亞太經濟合作(APEC)是促進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重要論壇之一,目的在藉由經濟合作的相關作為,促進亞太地區的互利共榮。亞太經濟合作設立於1989年11月5日至7日,由美、加、紐、澳、日、韓、及東協六國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舉行APEC首屆部長級會議並正式成立,目前有21個經濟體成員。

APEC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Elek, 1991)。我國於1991年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名稱加入APEC。APEC的發展脈動為我國推動各項經濟發展措施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擴展亞太市場或建立國際合作的適當管道。

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MRC

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Marine Resources Conservation Working Group, MRC)每年舉辦1~2次的工作小組會議,討論該工作分組的年度重點工作。1998年6月4日於智利維那狄瑪市(Vena del Mar)舉辦的「第11屆亞太經濟合作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會議」,我國由當時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阮國棟處長率團與會,會議期間積極參與各項議題討論並提出多項建議,與其他會員體有良好互動,因此在會議中,獲與會各會員體一致支持,並取得擔任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主事國(Lead Shepherd)一職,為期2年。

我國在接任APEC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主事國一職後,致力推動會員體部長會議所決議之永續海洋環境行動計畫、主導與審核會員體之執行計畫、提報年度工作成果、負責與其他工作分組進行協調工作等事宜。我國並於2000年起每年均獲准自費辦理APEC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迄今共計辦了19屆圓桌會議。

小組再升級:MRCWG+FWG=OFWG(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

2011年「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與「漁業工作小組(Fisheries Working Group, FWG)」合併而成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為APEC十大工作小組之一,相關會議的位階係在「領袖會議(Leader’s Meeting)」、「部長會議(Ministerial Meeting)」和「資深官員會議(Senior Official Meeting, SOM)」之下,工作小組工作重點分別為海洋資源保護及漁業永續。

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底下設有3個APEC中心,分別為APEC海洋環境培訓和教育中心(APEC Marine Environmental Training & Education Center, AMTEC)、APEC海洋永續發展中心(APEC Marin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enter, AMSDC)和APEC海洋和漁業資訊中心(APEC Ocean and Fisheries Information Center, AOFIC)。

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的主要目標致力於:

  • 促進貿易和投資機會,以促進漁業、水產養殖和海洋生態系統資源的永續利用。
  • 確保永續利用海洋資源,以及保護支持漁業和水產養殖所需的海洋生態系統。
  • 推動共同的辦法,預防非法漁撈及相關的貿易。

在2014年於中國廈門會議期間,APEC海洋和漁業部長會議通過了APEC海洋和漁業議程的4個優先領域:

  • 沿岸與海洋生態系的維護及災害復原。
  • 海洋在糧食安全與糧食相關貿易上扮演的角色。
  • 海洋科學、科技與創新。
  • 跨論壇合作以擴大藍色經濟─關注海岸和海洋作為經濟增長的永續推動力。

「廈門宣言」承諾到2020年,將通過管理的海洋保護區至少包括10%的沿海和海洋區域。同年11月,亞太經濟合作部長會議還通過了關於亞太地區海洋合作的具體附件。

2019年海洋和漁業工作小組將展開的活動和措施目的都在響應APEC領導人的宣言、部長及高級官員聲明、資深官員(SOM)的決定、SOM經濟暨技術合作指導委員會優先事項、及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如適用)建議。OFWG將持續實施「首爾海洋宣言」(Seoul Ocean Declaration, 2002)、「峇里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 2005)、「巴拉卡斯宣言」(Paracas Declaration, 2010)、「廈門宣言」(Xiamen Declaration, 2014)、「糧食安全高階政策對話」(High Level Policy Dialogue on Food Security, 2015)、「藍色經濟行動計畫」(Blue Economy’s Action Plan, 2015)、關於糧食安全的「皮烏拉宣言」(Piura Declaration on Food Security, 2016)、及應對氣候變化的「糧食安全和永續農業高階政策對話」(the High Level Policy Dialogue on Food Security and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in Response to Climate Change, 2017)。

2019~2021 OFWG策略方針將採取的措施如下:

  • 自由開放的貿易和投資。
  • 永續發展海洋和保護環境。
  • 糧食安全。
  • 氣候變遷。
  • 自然災害/應急準備/災害恢復力。
  • 藍色經濟。
  • OFWG營運。

2019年OFWG預定舉辦兩場會議,第一場會議OFWG 12已於 2019 年 2 月 23 ~24日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召開, OFWG的工作及其項目如下:

  • 回應智利的主事國優先事項,特別關注永續增長優先事項,因為它涉及漁業、水產養殖和海洋環境。
  • 繼續採取行動,提高解決非法、未報告和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捕撈對APEC經濟體永續漁業和糧食安全的負面經濟影響的能力。
  • 開發工具以評估和解決海洋垃圾、和廢棄漁具對APEC經濟體漁業和海洋環境的影響。
  • 開發工具以評估和解決氣候變遷對APEC經濟體漁業、水產養殖及海洋環境的物理和經濟影響。
  • 根據OFWG 3的協議,促進APEC內的持續活動,以符合藍色經濟的共同觀點。
  • 促進對APEC海洋永續發展報告的持續與改進/更新。
  • 加強部門公私伙伴關係,包括參與和交流OFWG工作。
  • 發展及加強跨文化合作:將與海洋有關的問題納入亞太經濟合作的主流,承認婦女在漁業和水產養殖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並認識到農業部門面臨的共同挑戰,特別是與糧食安全相關的挑戰。
  • 通過進一步的OFWG項目促進加強能力建構,包括自籌資金項目。
  • 採取行動加強與糧食安全政策夥伴關係(PPFS)的合作,包括積極參與PPFS的相關項目,並為制定2019年巴拉斯港糧食安全宣言(SOM3 2019)的優先事項做出貢獻。
  • 加強OFWG與其3個APEC中心,APEC海洋環境培訓和教育中心、APEC海洋永續發展中心及APEC海洋和漁業資訊中心之間的協調,並探索與其他APEC中心合作的潛在可能。

(圖文完整版請至首頁下載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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